經濟部開放25項大陸物品進口
(94/08/25 08:42:45)

精實新聞 2005-08-25 08:42:44 記者 洪培珊 報導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8/24,召開例行性每2個月1次的開放大陸物品輸入審查會議,邀請農委會、衛生署、關稅總局、海關、工業局及相關產業公會,共同針對廠商及公會建議開放進口之大陸物品項目進行審查。

貿易局表示,本次會議共審查62項貨品,其中2項為修正貨品之中英文名稱。會中初步同意開放:合成黑色氧化錳鐵顏料(有效成分:三氧化二鐵、氧化錳),玩具煙火,玩具以外之煙火,其他煙火製品,天然石膏原礦石製枕頭,桌扇、立扇、壁扇、窗扇、吊扇或屋頂通風扇,數位無線電話機,單槍投影機,唸佛機,其他鉛酸蓄電池等10項貨品,另延長開放「熱軋之鐵或非合金鋼條及桿,繞成不規則捲盤狀,以重量計含碳量小於0.25%,圓橫斷面直徑小於14公厘者」等15項鋼鐵製品至本年12月31日止,屆期再行檢討,故本次會議初步同意開放25項貨品。

貿易局進一步說明,「熱軋之鐵或非合金鋼條及桿,繞成不規則捲盤狀,以重量計含碳量小於0.25%,圓橫斷面直徑小於14公厘者」等15項鋼鐵製品前經經濟部於94年4月1日公告開放至本年9月30日止,雖然鋼鐵公會不同意繼續開放,惟工業局表示國內鋼板產能並未擴增,有必要保留調整供需及價格之彈性以應業者所需,嗣經決議現行限期開放進口措施繼續實施3個月,開放限期至本年12月31日止(以運輸工具抵達日為準),屆時再視國內外市場供需情況進行檢討。

又本次會議所討論之「數位無線電話機」,係經台灣區電機電子公會問卷調查國內行動電話手機製造廠商意見,多數表示贊成開放,工業局亦認為開放進口對整體產業影響不大,且中國大陸已將數位無線電話機之銷售從「審查制」改為「核准制」,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可在中國大陸銷售,爰決議同意開放進口。另有關「煙火」等3項,係內政部鑒於歷來爆竹煙火製造釀成之意外事故頻傳,開放大陸煙火進口確可有效減少國內違規工廠對公共安全及合法工廠營運所造成之傷害,爰決議開放該等煙火進口,進口時應檢附內政部同意文件或非屬其列管之證明文件。

該局復指出,本次會議審查「蟑螂螞蟻藥」等7項環境用貨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僅針對殺蟲劑主成分審查,而大陸產品副成分添加複雜,造成管理成本增加,惟是否開放宜仍考量整體產業發展,故決議不同意開放。

此外,本次會議經討論應保留之項目,尚有「微粒固定電阻器」等5項,「微粒固定電阻器」1項,因海關於實務執行時無法與「金屬膜固定電阻器、其他固定電阻器」等2項辨識,請原建議廠商再建議開放進口該2項貨品,由工業局、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考量國內是否確有產製,若無產製,則可提下次審查會議一併開放。「代步車控制器」1項則請建議廠商與中華民國電動代步車協進會溝通後再議。「增強前反射鏡」等2項請工業局再洽詢台灣區玻璃工業同業公會國內產製情形後再議。「電動自行車」1項請建議廠商與中華民國電動自行車協進會溝通後再議。

前述同意開放進口項目,貿易局將於陳報經濟部核定後公告實施,廠商進口該等大陸物品時,仍須依照一般輸入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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