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底,綠建築推動方案計畫通過2295案
(98/10/29 08:15:02)

我國推動綠建築之腳步雖較歐美先進國家稍晚,但仍然是全球第4個執行綠建築評估認證的國家,甚至是第1個對公有建築進行綠建築設計管制、第1個由政府執行舊有廳舍之綠建築改造,以及第一個在建築法規訂定綠建築專章的國家,成為國際上推動永續建築政策之優等生。

綠建築從建材生產到建築物規劃、設計、施工、使用、管理及最後拆除之生命週期中,比傳統建築消耗較少之資源,產生較少之廢棄物,對於資源缺乏,暖化速率為全球均值2倍之台灣具有重大意義,並符合未來「生態、節能、減廢、健康」之世界潮流趨勢。

內政部自90年起推動「綠建築推動方案」6年計畫,成效卓著,每年獲頒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案,已由89年之5件,大幅增加至97年之349件,增加約70倍。截至98年9月底止,已通過2,295案,每年約節水3,316萬噸,節電7.58億度,合計可減少之CO2排放量約達52.1萬噸,每年約可節省水電費21.6億元,節能減碳效益甚大。

自97年起延續推動之「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4年計畫,預計於100年底前共投入20億元,由政府部門擴大至民間,辦理都會區及傳統街區環境改造,獎勵並補助地方政府及民間共同參與,提升室內綠色設計技術,建立綠建材市場機制,以利創造舒適健康與優質之居住空間。至於無形之節能減碳效益,每年節水節電效益可再增加8.9億元,CO2排放量可再減少27萬噸,可促使台灣都市熱島效應退燒,並進一步落實溫室氣體減量,使國人居住環境更為優質。

未來推廣的主軸將由面落實至點的層次,從都市、社區、建築體、室內品質結合成「永續發展循環體系」,以符合「生態社區城市永續」方向,推動傳統街區生態改造,管制大規模基地建築開發案,增加地區保水、節能、節水及生態多樣化,以及綠化、減廢等,以進一步提升都市居住環境品質。(資料來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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