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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9)群聯代子公司公告擬取得及處分有價證券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9/11/30至民國109/11/30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Core Storage Electronic (Samoa) Limited(以下簡稱Core Storage)擬以合肥兆芯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肥兆芯)24.41%股權(即出資額人民幣54,094,900元)為增資對價,參與認購取得深圳宏芯宇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宏芯宇)之增資新股54,094,900股。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Core Storage擬以其所持有的合肥兆芯股權(出資額)作價參與深圳宏芯宇之增資,合肥兆芯每1元人民幣出資額將以人民幣6元作價認購深圳宏芯宇增資新股。深圳宏芯宇本次增資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6元,Core Storage合計將認購取得深圳宏芯宇增資發行之新股54,094,900股,並將轉讓約當24.41%之合肥兆芯股權(即出資額人民幣54,094,900元)予深圳宏芯宇以繳納新股認購款人民幣324,569,400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處分: 合肥兆芯電子有限公司 取得: 深圳宏芯宇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合肥兆芯: 人民幣221,594.9仟元 深圳宏芯宇: 人民幣303,500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深圳宏芯宇:人民幣54,094.9仟元(54,094,900股)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合肥兆芯目前主要係從事快閃記憶體相關儲存應用產品的相關技術服務、生產和銷售。深圳宏芯宇目前主要係以記憶體儲存裝置應用產品相關之貿易、生產及銷售等為主要業務。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合肥兆芯: 無保留意見。 深圳宏芯宇: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合肥兆芯: 2019年12月31日人民幣264,971仟元 深圳宏芯宇:2019年12月31日人民幣223,668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合肥兆芯: 2019年稅後淨利人民幣9,452仟元 深圳宏芯宇:2019年稅後淨利人民幣55,777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迄目前為止,Core Storage 對合肥兆芯之實際投資金額為新台幣1,399,543仟元, 對深圳宏芯宇實際投資金額為新台幣1,410,024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深圳宏芯宇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 深圳宏芯宇係Core Storage之母公司群聯電子集團採權益法認列之被投資公司,故其為 Core Storage之關係人。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策略合作。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係預計取得深圳宏芯宇之增資新股,故不適用。 2.預計處分的合肥兆芯股權,全係Core Storage於過往年度參與合肥兆芯現金增資之股權出資額,故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1.係預計取得深圳宏芯宇之增資新股,故不適用。 2.預計處分的合肥兆芯股權,全係Core Storage於過往年度參與合肥兆芯現金增資之股權出資額,故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本交易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及國際會計準則相關規定辦理,預計不影響損益。實際需認列之處分損益將於交易完成後,以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數字為主。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依交易雙方合約約定方式,Core Storage以合肥兆芯24.41%股權(即出資額54,094,900元)為增資對價,參與認購取得深圳宏芯宇之增資新股54,094,900股。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本案交易之完成,應以契約中各項交割先決條件完成為前提,且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後,始得進行。並需依照交易各方當地法令規定並取得必要之主管機關核准。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經董事會決議 18.經紀人:無。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基於群聯集團對中國市場布局策略考量,擬以所持有合肥兆芯股權為對價,增加對深圳宏芯宇之投資,以調整未來對中國市場的發展策略,以期能拓展中國市場並提升投資管理效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109年11月30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109年11月30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新台幣1,768,461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89.74%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4.62%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5.63%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新台幣1,741,916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88.39%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4.55%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5.55%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6年新台幣15,218 仟元 107年新台幣33,017 仟元 108年新台幣110,080 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新台幣0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6.會計師姓名:吳孟達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台財證登(六)第三六二二號 38.其他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