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麥寮各廠及其成品倉儲區之固定資產折舊提列變更為「定率遞減法」
(93/12/31 10:27:45)

精實新聞 2004-12-31 10:27:44 記者 黃玲惠 報導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301)台塑-公告本公司93年12月30日董事會重要決議

1.事實發生日:93/12/30
2.發生緣由:
由於預估96年以後中東地區大量乙烯開出後,屆時將挾其低廉之原料成本,大量生產聚乙烯產品,因此未來聚乙烯產品將面臨嚴峻競爭之經營環境。本公司基於穩健經營及兼顧長期股東權益考量,並為提昇本公司聚乙烯產品之競爭力,自九十四年度起將麥寮高密度聚乙烯(HDPE)、低密度聚乙烯(LDPE)及聚乙烯醋酸乙烯酯(EVA)、線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各廠及其成品倉儲區之固定資產折舊提列方法,由原來之「平均法」變更為「定率遞減法」,目前正向證期局申請核備中。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財務會計準則第八號公報規定,固定資產折舊提列方法改變時,必須回溯重新計算不同方法之累計折舊提列差異數,並於94年度第一季季報中揭露,如改採定率遞減法時,本公司將產生期初會計原則變動累計影響數致減少94年度之非常損益約新台幣2,268,370仟元,若含94年度增加之折舊費用161,421仟元,並依93年第三季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季報表所列股本計算,約將減少每股盈餘0.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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