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正推動美歐間的數據分享協定
依據CNBC報導,歐盟執委會與美國商務部正加強協商有關跨大西洋數據傳輸的新協定,倘達成共識,將可取代去(2020)年被歐盟最高法院裁決無效的歐美隱私護盾(Privacy Shield)協定。
奧地利隱私權倡議人士Max Schrems先前就Facebook數據傳輸提起訴訟,渠表示歐洲傳送到美國的數據無完善的防護措施,受到美國政府大規模的監控。此舉促成2016年歐美簽署歐美隱私護盾協定,取代歐洲法院於2015年裁決無效的避風港(Safe Harbour)的數據傳輸協定。
S氏認為歐美隱私護盾協定並無法保護歐洲人民免於美國政府監控,該協定受限於美國的監控法,例如美國的外國情報監視法(FISA) 第702條款允許監控美國境外的外國人民,外國民眾使用美企網路服務卻沒有任何數據保護的權利,渠再次提起訴訟,去年7月歐盟最高法院裁決該協定無效,惟法院仍維持標準契約條款(Standard Contractual Clauses)有效性,提供企業個人數據傳輸的替代方案。
歐洲專家表示,非美國公民須有法律保障,瞭解其數據是否受到監控,且可證明自己的權利。歐美隱私護盾協定允許設立美國監察員,處理歐洲民眾提出的顧慮,惟美國前川普政府於2019年才任命常任官員,該協定於1年後失效。數據傳輸係歐盟執委會的主要隱私與安全議題,美國拜登政府或許有機會與歐盟達成協定。(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 |